42万元中国货物在印度港口遭“扣单”!:港口货物装卸

近日,一家化工公司价值42万元的化工品到达印度蒙德拉港后,因货代公司连环欠费纠纷遭“扣单”,货物在高温下面临变质风险港口货物装卸

事件的起因是一家化工公司委托甲公司,从上海港运输相关化工品至印度,甲公司另委托乙公司办理该票货物的订舱事宜港口货物装卸

但在货物抵达目的地后,乙公司一直未交付正本提单,导致印度当地收货人无法提货港口货物装卸 。甲公司遂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,要求乙公司交付涉案正本提单。

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后启动快速通道,承办法官发现,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,欠付了乙公司包括本票货物在内的多笔费用港口货物装卸

两家之间有协议约定,如果甲公司欠付业务费用,乙公司可以扣留其他货物的相关单据,所以乙公司作出了“扣单”行为港口货物装卸

由于印度高温环境不利于化工品存放,化工公司担心货物损坏导致潜在客户流失,因此在已向甲公司支付了该单货物费用的前提下,愿意再向乙公司支付该单货物相关费用港口货物装卸

但乙公司“扣单”目的是让甲公司结清所有欠付费用,不愿做出让步港口货物装卸

在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后,承办法官随即和乙公司取得联系,对合同条款的效力、“扣单”行为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,指出此前的运费拖欠与这一单运输并不能混为一谈港口货物装卸

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,化工公司、甲公司、乙公司之间签署了三方协议港口货物装卸 。化工公司提前结清与甲公司在本单之外的其他业务费用,以帮助甲公司暂时度过经济困境。乙公司收到应收费用,当即交付提单,印度收货人及时提取了货物。

资料来源:外土司聊航运

内容制作:王汉

复审:王素

终审:黄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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